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山东青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(一期工程废塑料造粒项目)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《山东青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(一期工程废塑料造粒项目)》
建设单位:山东青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
建设地点: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人民街东段路南、十三路东,鄄城县经济开发区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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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:2022年04月29日-2022年05月31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耿喜年
联系电话:13573000620